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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出 版 物:《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

年 卷 期:2005年第6期

页      面:43-4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房屋买卖协议 过户手续 法律效力 产权证 

摘      要:张某于1996年租住城镇一户私房,前年夏天,房主因房屋破旧无力修缮即作价5000元卖给张某,并签有双方自愿买卖、不得反悔的书面协议书,张某当即付清了房款,其后,张某又花2000元将破旧的房子修缮一新,去年秋,房主去世,其后不久原房主的儿子自称是此房的合法所有人,并持公证继承办理的产权证要求赎回此房。而张某则认为自己与房主履行过房屋买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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