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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三种信息传播策略

作     者:曾庆香 李蔚 

作者机构: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武警江苏总队新闻站 

出 版 物:《新闻记者》 (Journalism Review)

年 卷 期:2010年第9期

页      面:32-3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603[法学-治安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上海大学影视与传媒产业研究基地项目<群体性事件的信息传播研究>(项目批准号:YSJD201005) 

主  题:信息传播途径 群体性事件 政府应对 传播策略 组织危机 管理研究 认知 事故 

摘      要:群体性事件是一种人为危机、对峙危机。美国著名的危机管理研究学者库姆斯以“危机责任为出发点,把组织危机分为“受害型、“(无意)事故型和“(有意)错误型三类。群体性事件发生之时、之后,政府在积极处置和善后的同时,虽然不一定成立公关小组来实施对外的信息传播,但一般注重通过各种信息传播途径,以保持或建构自己的积极形象。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与认知也表现出库姆斯所说的三种类型,而且有些事件中还可以发现从“受害型危机认知转变为“事故型危机认知,再转变为“错误型危机认知的三个阶段。认知不同,所采取的传播策略也相异。本文拟就此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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