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体系中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A Study on the Administrative Model of Negative Inventory in the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作者机构: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出 版 物:《行政论坛》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年 卷 期:2017年第24卷第2期
页 面:93-9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依宪治国的中国道路研究"(14AZD132)
摘 要: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是通过列举法律所禁止的事项或情形反向推导法律允许准入之事项或情形的制度,这项制度最初被用于外商投资的领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民主化的深入,在社会管理领域出现以沟通和协商为基础的自我治理趋势。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同法无禁止则可行的私法自治精神相契合,在社会治理中引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在贯彻私法自治的精神,赋予公民活动以广阔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简政放权的政治背景下,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能够弱化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不当干预,促进社会治理体系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它日益成为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一项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