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是跨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出路——基于邻避扩张的视角
Unified Standards:Solution to Cross-Province Key Regional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Based on the NIMBY Expansion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版 物:《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angs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7年第19卷第2期
页 面:61-69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5BFX152) 重庆市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项目(cstc2016jccxBX0035)
摘 要:实践中跨省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标准存在标准项目和标准值不统一而引发的区域性大气污染和我保护,你污染的跨界邻避效应问题,对此,《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法后均要求统一标准。囿于地方环境标准制定主体的特殊性和区域行政的碎片化,统一标准面临主客观阻力。区域公共品理论既是统一标准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说明了统一标准的必要性。统一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标准的核心在于如何统一,并将统一落地,其涉及的关键要素有二:制定权的配置和实际行使。在对关键要素进行分析和论证后得出,我国可行的统一标准模式有两种:一是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制订标准;二是成立由环保部牵头的区域协调组织,来协调重点区域内各省级政府制订相同的大气环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