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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思考

作     者:荣俊峰 黄勇 

作者机构:四川省安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 版 物:《公安教育》 

年 卷 期:2017年第3期

页      面:45-49页

学科分类:030604[法学-侦查学] 030606[法学-公安情报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司法责任制度 侦查员 主办 办案责任 司法体制改革 主审法官 依法治国 中央全会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这是“主办侦查员概念首次在中央全会的文件中出现,也是首次将“主办侦查员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一同作为刑事办案流程的责任主体,更标志着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要素和“牛鼻子,建立完善涵盖整个司法体系的司法责任制度的宏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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