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营销,不能一“轻”撤
作者机构:群邑集团竞立媒体中国区社交媒体
出 版 物:《现代广告》 (Modern Advertising)
年 卷 期:2017年第4期
页 面:14-14页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1305[艺术学-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13[艺术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明星代言 营销合作 视频广告 轻量化 传播活动 网络平台 合作方式 前理解
摘 要:“轻量化是品牌在明星代言方面—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与之前理解的常规明星代言不同,某些品牌传播活动,虽然也常用到明星,但是,双方更多变成了基于社交网络平台的短平快的合作,甚至是单次活动的合作。这种合作,无论是从时间的周期上,还是从合作的形式上,都较传统的代言合作更加轻量化。轻量化的营销合作中,明星所承担的工作,相较传统的代言其实是有所减少的。比如,传统代言基本包括肖像权的使用、一系列视频广告、图片广告的拍摄等整体的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