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清“裁厘统捐”与“裁厘认捐”的尝试及夭折
Contradictions and Adjustments Among Central Govemment,Local Governments and Businessmen Over Taxation of Li in Late Qing YANG Hua-shan (History Department,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Jiangsu,China)出 版 物:《中国近代史》
年 卷 期:2004年第5期
页 面:57-63页
基 金:本文系200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重大科研项目“晚清厘金与中国早期现代化建设”[2001Z3800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厘金在晚清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因多次征收而导致的税率过高使多方极为不满,也造成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矛盾。《辛丑条约》签订后,为了预备“裁厘加税,清政府决定对厘金进行改革,实施“裁厘统捐。随着立宪运动的展开,商民势力较大的江浙等省发起“裁厘认捐,以抵制清廷的“裁厘统捐。由于厘金问题事涉中央、地方、商民等多方利益与矛盾,加之清廷措置失当,短时期内难以顺利调适,博弈的结果是官方的“裁厘统捐和商民的“裁厘认捐均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