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韩国档案工作
出 版 物:《档案学》
年 卷 期:2002年第2期
页 面:59-60页
基 金:本文编译自韩国李桑明1997年10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国家报告
摘 要:自1910年朝鲜被日本正式吞并后,日本殖民主义的公共文件管理取代了朝鲜传统的档案管理体制。朝鲜独立后,这种殖民主义的档案管理体制仍然被保留下来,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韩国正常的档案工作才得以恢复。一、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档案工作19世纪90年代,朝鲜爆发了东学农民战争,朝鲜王朝被迫向中国和日本军队求援,日本借机取得了对朝鲜的控制权。1894年6月,日本军队废除了反日的明星皇后,扶持以金弘集为首的亲日派,金内阁发起了一场旨在实现朝鲜行政管理和社会现代化的内政改革。这场改革使朝鲜的档案管理模式由传统方式向半现代化方式转变。新政府对文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行了尝试。为便于各部门操作,1894年颁布了《各部各衙门通行规则》。在中央新政府设立记录局,每个行政机构设记录课或文书课。但新的管理方法没有对文件保管期限作出规定,并且取消了吏官记事和汇编史料的传统。编史的职能由春秋馆移交给政府编史局。最主要的变化是,每个机构保存原始公共文件的目的是为了日常利用之需,而不是为了保存档案。由于朝鲜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瓦解,这场改革是对档案管理优良传统的破坏性修正。1、文件管理政策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制定的公文管理规定主要有两个文件:《朝鲜总督府处务规程》和《朝鲜总督府公文书规程》。总督府文书库是中央档案库,负责收集中央政府的文件;同时对非现行文件的保管期限作了规定,分为“永久、“30年、“10年、“3年和“1年。划分期限的标准决定于签发文件官员的级别,也取决于文件对维护殖民统治的重要性与效力,而不是文件的历史价值与信息价值。因此,那些具有历史价值但对日本人没有利用价值的文件被轻率的处理了。在朝鲜沦为殖民地时期,日本根本不重视其史料的保护,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任何作为。日本人主持的震擅学会编纂的《朝鲜史》是殖民地时期的代表作。在朝鲜殖民地时期,日本当局形成了大量行政管理和军事方面的文件,但绝大部分文件在日本向盟军投降之前被销毁了。文件焚毁持续了三天。此外,日本殖民统治形成了大量警察和刑事法庭的文件,这些文件有119卷,现存于政府记录保存所,是具有代表性的殖民地文件,对了解殖民统治时期朝鲜独立运动具有重要价值。2、殖民统治影响下的档案管理工作1948年朝鲜独立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正如朝鲜社会的其它方面一样,殖民统治时期档案管理方法仍然影响着朝鲜的档案管理。1945年至1948年,朝鲜为美国军事政府统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把美国档案管理方法引入朝鲜。美国人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殖民体制,也没有完全更换政府雇员。美国军事政府在统治朝鲜期间形成的公共文件绝大部分成了美国人的合法财产,在他们撤离时被运往美国。因此,我们要研究1945年至1948年朝鲜建国的历史,就不得不到美国国家档案馆去查阅档案。现在,韩国已将这些文件进行了缩微复制,并保存在韩国档案馆和国民议会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