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多数决、多数人暴政与宪法权利——兼议现代立宪主义的基本属性 收藏

多数决、多数人暴政与宪法权利——兼议现代立宪主义的基本属性

Majority Rule,Tyranny of Majority and Constitutional Rights:A Perspective of Modern Constitutionalism

作     者:姜峰 

出 版 物:《宪法学、行政法学》 

年 卷 期:2011年第5期

页      面:103-109页

基  金:基金项目:本文为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传统人权学说在中国遇到的挑战》(IFW09107)的关联成果 

主  题:多数决 多数人暴政 民主 宪政 

摘      要:“多数决是形成集体行动的一个必要手段,不能因为少数派诉求落空就斥之为“多数人暴政。宪法权利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性区分标准,亦即当多数决的对象不涉及宪法权利时它是正当的,当用多数决程序剥夺宪法权利时它才是“多数人暴政。宪法权利正是由于对议会立法怀有警惕才发挥其功能的。这一判断也有助于在深层面上理解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权利法案等立宪设计的功能及其条件。当前我国思想界对多数决的恐惧,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由于制度性的多数决机制缺失的表现。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