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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实的生产力系统

作     者:翁光明 

出 版 物:《哲学原理》 

年 卷 期:1995年第10期

页      面:15-19页

摘      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又是评判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因而生产力的研究也自然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对生产力的含义和构成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已经作了科学的概括和一般性的论述。但是生活之树是常青的,新的技术革命,世界经济一体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已向生产力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科学技术是不是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力的具体模式是怎样的,如何实现生产力系统的优化,怎样发展生产力和解放生产力,等等。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充实生产力理论的内容,使它更贴近现实,发挥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本文力图对现实的生产力系统在理论上作一个新的概括。 一、生产力系统的实在性因素和潜在性因素 现代系统论与自组织理论认为,一切物质系统都是由若干个或众多的实在性因素所组成,这些实在性因素一旦构成系统以后,它们之间就会形成一种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关系。而系统内部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必然使系统内部某些局部形成振荡或涨落、导致新的不稳定模式的产生,这些潜在的不稳定模式在外界环境的作用下有可能反馈放大,占领系统的全局,演变成一个新的系统。 生产力系统也是如此,在不文明的野蛮人时代,它仅有劳动者(原始人)、劳动资料(树枝和石器工具)、劳动对象(野生动植物)、管理活动(原始的分工与协作)这四种实在性因素所组成。但是,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由于这四种实在性因素的反复结合和相互作用,劳动者不断积累经验,导致文字的产生,促进了文化的发展,于是人类就进入了一个文明的时代。在文明时代,存在于劳动者头脑中的生产经验和管理经验便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由这些经验凝结而成,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知识形态的生产力。这种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当它以自身的本来面貌存在时,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中只能属于社会意识范畴,而不属于社会存在范畴。那么,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又为什么说,在生产力中包含着科学技术呢?因为,正如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不是绝对的一样,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对立也不是绝对的。两者不仅互相转化,即社会存在可以转化为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也可以转化为社会存在;而且互相渗透,即社会存在中潜在着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中也潜在着社会存在,正是两者的互相渗透导致了两者的互相转化。知识形态的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就其实在的状态来说虽然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但是就它的潜在状态而言也包含于社会存在的生产力之中,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只要将它渗透到生产力的实在性因素之中,它就会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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