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出 版 物:《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年 卷 期:1995年第3期
页 面:26-30页
摘 要:一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攻坚年。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全面转轨阶段,必须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战略。所谓“整体推进,不仅要从配套的角度制定各项改革的综合实施方案,而且要从综合的角度考虑每项改革的整体改革中的位置;目前应主要从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健全调控体系三个方面推进。所谓“重点突破,就是在实施整体协调、配套推进的同时,还要抓住时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推出体制转换的重大改革;在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微观基础即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宏观体制即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外贸等两个层面突破。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创造条件积极进行“突破和“推进,否则,贻误战机,最终增加改革的风险和成本。二首先,采取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战略,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迫切要求。1、整体推进符合经济改革发展的进程和需求。众所周知,我国改革从农村起步,逐渐向城市拓展。80年代,各条战线改革大多数是单项推进,分批操作。例如,农村改革初期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中央的方针是“允许看,可以等待。而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整体推进,共同协作,许多涉及宏观经济全局的改革举措需要有统一的出台时间、统一的行动步骤。比如,税制改革、汇率并轨,都是如同运动员要听从裁判员的发号枪响以后立刻同时奔跑一样,决不能你跑我不跑,你改我不改,更没有任何观望和等待的余地。还要看到,改革向深度发展,也要求改革方式的改变。过去的改革的改变。过去的改革主要是自下而上的自发推进,自上而下的放权让利。那时各个地区、部门、单位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意愿,采取改革的“自先动作,而上级部门主要职责是放权让利,鼓励各路改革大军“八仙过每,各显神通。在改革的入阶段,情况就不同了。由于建立新体制需要做的工作众多,它们之间又需要紧密配合,这就必须由一定的权威机关制定基本的规则进行协调;而且,攻坚战所触及到的有关产权要界定,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确定,新的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贸体制、投资体制的确立,也都决不是可以用自下而上、自发推进的方式实现的,而必须由坚强有力的国家高层权威机构对整个改革进程自上而下地进行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如果不是这样做,而是放任自流,就会产生严重的失调,延缓改革。2、只有实行“重点突破,才能扬长避短,以点带面,促进经济改革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