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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管党关键责任 发挥管党关键作用

作     者:韩栗 

出 版 物:《中国共产党》 

年 卷 期:1995年第11期

页      面:31-33页

摘      要: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在县委。县委所以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是因为县一级党委直接面对基层,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每个县(市)委都应当按照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强化管党意识,认真履行管党责任,充分发挥管党的关键作用。 一、强化领导,保证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 “关键在领导,这是一切工作的成熟经验,党建工作也不例外。县(市)委在党建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既是履行关键责任的首要环节,也是发挥关键作用的根本保证。县(市)委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应从四个方面努力: 1、方向性领导。一个时期以来,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就是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但是,党的建设的成果和目标一直处在模糊状态,基层既有党建与经济“两层皮问题,也有经济“一俊遮百丑的倾向。我们觉得,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增强是直接成果。这些直接成果作用于两个文明建设的结果,是党的建设的最终成果。在这个意义上讲,党建成果是直接成果与最终成果的统一体。 因此,县(市)委要从保证党建方向的需要出发,引导基层充分认识党建成果的双重性质,正确处理直接成果和最终成果的关系。我们市委坚持抓党建从经济建设需要出发,为经济建设服务;抓经济建设从党建工作入手,靠提高班子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来促进和保证经济发展。这样既保证党建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方向,也保证党建工作按照自身规律运行,使“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落到了实处。 2、及时性领导。县(市)委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的速度。对上级工作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不迅速,对本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不及时,实际上就是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得力。县(市)委在抓党建工作上,应当作到该什么时候决策,就什么时候决策,该以什么形式决策,就通过什么形式决策,这样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及时领导。十四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市委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召开四次常委会和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时制定了市委3号至8号等6个文件,对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使四中全会精神在我市不仅迅速贯彻,而且全面落实。 3、经常性领导。多年来,党建工作有春天也有秋天的问题一直存在。我们觉得,这样很不正常。执政党的建设永远是首要的,应当永远是春天。四中全会以来,抓党建的大气候很好,可以说是党建春天到来了。可是能不能把春天保持下去,让热劲常在,县(市)委负有重要责任。每个县(市)委都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县(市)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不管大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管社会上出现什么样的复杂情况,都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建设,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方法,使党建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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