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分析
A Study on the Influence of Family Life Cycle on Transfer of Rural Labor出 版 物:《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
年 卷 期:2010年第3期
页 面:25-33页
基 金:本文是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及相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4BJY045) 上海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海加快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研究”(项目编号:2008XD004)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户经济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8JA79009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本文以2007年福建省农村家庭及其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论述了家庭生命周期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最早由乡村社会学家Sorokin,Zimmermann and Galpin(1931)所提出,用以描述家庭内所发生的一系列生命事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婚姻、生育、子女离家与死亡,由于这些过程代代重复,乃以周期循环名之。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中最被普遍接受的是关于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由Paul ***在1947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出来的,他选出七个家庭内的重要事件,分别为初婚、第一个子女出生、最后一个子女出生、第一个子女离家、最后一个子女离家、夫妻之一死亡、鳏寡者另一位夫/妻死亡,用这七个事件将家庭生命历程分为六个阶段,将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6个阶段。关于家庭生命周期的测量,Perz(2001)认为,可以采用四个变量来测度一个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户主年龄,它表明了户主的出生年代和生活经历;家庭劳动力数量,它测度家庭劳动力的供应;未成年子女个数,这个指标可以反映家庭中纯粹消费者的人数和生命周期类型;家庭规模,该指标用来测量家庭中人员的个数。这四个变量同时使用,可以反映出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方面。本文所采用的调查问卷所涉及的家庭绝大部分为稳定的婚姻家庭,根据家庭生命周期演进中人口年龄构成变化的一般特征和研究的需要,依据家庭内成员的组合和子女的年龄情况,本文建立了影响劳动力转移的中国农村家庭生命周期类型,把没有子女的家庭化为年轻夫妇家庭;具有16岁以下及17~60岁之间人口,且17~60岁之间人口只有2人的家庭,划为成长中的核心家庭;把只有16~60岁之间人口的家庭,划为成熟的核心家庭;把同时具有上述3个年龄组人口的家庭,划为扩大家庭。本文借鉴Perz(2001)家庭生命周期测度方法和农村家庭生命周期类型,以个人是否外出务工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家庭变量和个人变量作为解释变量。为了研究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作者编制了《福建省农村家庭生命周期与劳动力转移行为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分布在福建省9个地(市)25个县(区)88个村(街道、园区)的农村家庭,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两部分。本文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行为,通过对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发现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有显著的影响。由于每个家庭人口数量、年龄结构、子女情况不同,且处于不同的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因而不同农户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行为也不一样。福建省农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实证结果表明,家庭生命周期阶段与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概率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即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农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周期性波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