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直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出 版 物:《芳草(潮)》
年 卷 期:2016年第6期
页 面:79-80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公司介绍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 合法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摘 要:案情简介 王某,女,系西部某市西陵镇牛家湾村一组村民。2013年1月13日,王某通过东河市远方人才公司介绍,与东河市俊秀连锁百货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2日,工作岗位为收银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月的东河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根据王某的工作表现、打考勤情况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