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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问责办法”:党委、政府成问责第一责任人——访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

作     者:孙乾 

出 版 物:《党的生活(黑龙江)》 (DANG DE SHENGHUO(HEILONGJIANG))

年 卷 期:2011年第4期

页      面:14-15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 制度反腐 第一责任人 

摘      要:针对党政领导干部 京版问责办法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将党委、政府作为问责第一责任人,问责效果会大大提升。他同时解析了问责制度 谁来问 、 问什么 、 怎么问 等实施问题。既要问领导之责,也要问政治之责;既要问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之责,也要问在位不谋其政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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