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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阁画院启事

作者机构:紫光阁画院 

出 版 物:《旗帜》 

年 卷 期:2004年第10期

页      面:79-79页

主  题:紫光阁 

摘      要:一、为加强紫光阁画院的管理工作,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任命刘紫岗同志为紫光阁画院执行院长。二、为维护紫光阁画院声誉,经研究决定,对本画院顾问证、院士证、画师证及工作证进行重新登记,并核发新的相关证件。三、请持原证件人员尽快与紫光阁画院办公室联系,办理换证事宜。原绿色封皮证件自2004年10月15日起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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