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损害正义与剩余责任——损害性事件中的责任分配 收藏

损害正义与剩余责任——损害性事件中的责任分配

The Justice of Harm and Residual Responsibility

作     者:张乾友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出 版 物:《道德与文明》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年 卷 期:2017年第1期

页      面:50-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主  题:损害 损害正义 分配正义 剩余责任 

摘      要:所有损害都有人负责与不让任何一个人成为脆弱者是损害正义的两大原则。在这两大原则下,损害正义对个人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所有由我造成的损害,我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对其承担完全责任;第二,所有非由我造成的损害,如果它导致被损害者成了脆弱者,我也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根据社会的某种责任分配原则对其承担剩余责任。剩余责任的分配是实现损害正义的关键。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