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235号令 全面实施罚缴分离
作者机构:湖北省财政厅综合计划处
出 版 物:《财政与发展》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年 卷 期:1999年第12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罚缴分离 行政事业性收费 非税收收入 罚没收入 国务院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 收缴分离 微机联网 执收执罚 财政局
摘 要: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 央和省厅统一部署,把落实 “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实 施罚缴分离作为财政工作的 重中之重。截至10月份止,全 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 入全面实行了收缴、罚缴分 离,并形成了三大特点。 起点高。在召开全市“收 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及银行协调会的基础上,市财政与银行举行了代收协议签字仪式与银行缴款点授牌仪式,并拨出专款成功地开发和建立了一套财政结算中心与各银行代收网点联网的微机管理软件与网络。在全市备专业银行设立缴款点123个,对每个执收执罚单位及收费、罚款项目统一设立代码,输入微机监管,凡未编码输入微机的项目,均属非法项目,缴款点依法拒收。实行微机联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