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的形象——“皋陶作士”的文化解读
The Imag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Law-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Gao Yao Zuo Shi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2488
出 版 物:《社会科学家》 (Social Scientist)
年 卷 期:2016年第31卷第11期
页 面:112-11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摘 要:每个文明所特有的法律形式都有其形象之表征,这种表征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古代中国,传统法律的形象应该有三个:一个是人:皋陶;一个是神兽:廌;一个是器物:鼎。鼎犹存,廌仍在。而那个更当得起中国传统法律形象的人,即皋陶,现在几乎被人遗忘。实际上,皋陶才应该是中国传统法律最早、最确实的形象。皋陶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开创者,其作为一个具有圣人与司法官的双重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具有道德与法制的二重属性。皋陶之言行已经成为历代知识分子用于讨论、评价法律、法理探究之原始出发点,也是判断法制优劣的标准,发表议论的根据,抒发情感的参照。故以皋陶为中国传统法律之形象表征、文化符号,应该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