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关键词解读: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收藏

关键词解读: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Interpreting the Illegal Material and Papery Evidence Exclusion Rule and Its Application

作     者:万毅 Wan Yi

作者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出 版 物:《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3期

页      面:125-1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改革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11AFX015)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隐形刑事诉讼法"(NCET-10-0602) 

主  题:非法证据排除 物证 书证 法解释 

摘      要:中国新刑诉法第54条确立的非法物证、书证排除规则在法解释学上,尚有诸多问题有待探讨。对于补正或合理解释这一要件,应当作如下解释,即只有属于瑕疵证据的物证、书证才可以补正或合理解释,属于非法证据的则应直接排除。非法取得的笔录类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属于广义的实物证据,也应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符合法定程序是指不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取证程序规定;取证主体不应作为非法证据的构成要件。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从实体上判断非法取证是否影响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同时从程序上判断是否损害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对于非法物证、书证排除规则,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引入毒树之果原则,并附带设置必要的例外。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