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机电公司 青海省永吉公司单位非法经营;刘振平非法经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贪污公诉案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01年第6期
页 面:31-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刘振平 非法经营 张仕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机电公司 西宁市 非法所得 青海省 被告人
摘 要:被告单位:青海省机电设备进出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省机电公司)。被告单位:青海省永吉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省永吉公司)。被告人:刘振平,男,41岁,汉族,大专文化,捕前系青海省机电公司和青海省永吉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青海省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永吉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因涉嫌单位非法经营罪,其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刘振平因涉嫌非法经营、贪污、受贿一案于1998年10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5月17日以宁检刑诉字第61号起诉书向西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