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客体、手段:绿色发展监管体制的构建要素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求实》 (Truth Seeking)
年 卷 期:2017年第1期
页 面:58-67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理顺监管体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绿色发展的监管体制不等同于环境监管体制,其内涵和外延都大于后者。绿色发展监管体制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手段。绿色发展的监管体制是指政府、企业和公众为实现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对国土空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形成的规范体系。完整准确理解绿色发展的监管体制,有助于实现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