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梳理——兼论刑法知识的“地方性”
Clarifying Several Questions about Crime Constitution Theory and the Locality of the Knowledge of Criminal Laws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3
出 版 物:《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0年第30卷第6期
页 面:80-8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犯罪是法律对于此类复杂社会现象的高度抽象,而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司法又试图尽力将其还原成复杂的社会现实。在此高度抽象和复杂具象之间,产生了无数的理论和概念。无论是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还是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国际刑法的横向比较,关于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或犯罪成立的理论从来就没有统一过,而是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这也再次印证了法律连同其理论,都只是一种地方性和限时性的知识。任何理论总是对应着一定的问题,而问题的产生又跳不出具体的物质、文化、法律和制度条件的制约,跳不出特定的时空。制约不同,制度不同,时空不同,问题也不同,解决之道也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