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三改一拆”保驾护航——杭州市丁桥镇回迁安置房继承、析产案例分析
作者机构: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出 版 物:《中国公证》 (China Notary Journal)
年 卷 期:2015年第6期
页 面:27-3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公证处 配偶 丁桥镇 公民身份号码 析产 被继承人 公证制度 司法制度 继承权公证 未成年人 继承公证 房屋产权 三改一拆 杭州市
摘 要:一、案情及背景介绍本案源起笔者所在公证处承办的一件丁桥镇回迁安置房继承、析产公证。该拆迁安置户共有五名安置人口,分别为甲、乙、丙、丁、戊,他们共取得了五处安置房屋。人物关系图如下:公证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安置人口甲已经死亡,需要先行办理继承公证,继而办理析产公证。根据当事人丙的意思,兄弟己明确表示放弃甲遗留在上述五处房屋中的产权份额,母亲乙反正跟随自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