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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立法为例

作     者:冉瑞燕 顿德爱 

作者机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6年第34卷第6期

页      面:71-7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恩施州 变通立法 民族地方特色 创新机制 

摘      要: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治立法变通权,因民族与地域特点,可依法对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变通立法。从恩施州运用立法变通权实践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是民族立法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应正确理解、主动运用立法变通权;突出自治、引领改革,达成变通共识;创新机制,突出民族地方特色;协调配合,优化立法程序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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