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运作机制及其比较——以太仓市4个社区为例
COMPARISION OF CONSTRUCTION TYPES AND OPERATION MECHANISMS ON RURAL CENTRALIZED COMMUNITIES——A CASE STUDY OF FOUR COMMUNITIES IN TAICANG作者机构: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系
出 版 物:《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Chinese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Regional Planning)
年 卷 期:2016年第37卷第8期
页 面:150-15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苏南新型农村集中社区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与规划对策研究”(51578352) 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社会空间视角下的苏南乡村空间转型与规划调控研究”(51278319)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制度变迁视角下的苏南乡村公共空间转型与重构研究”(2014SJB567)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苏南新型集中住区公共空间质量评价及其关联分析”(15KJB560010)
摘 要:人、地与钱一直是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基于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人、地、钱来源及其不同的组合关系,可将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划分为若干种模式。文章基于乡村调查,以太仓市4个社区为典型案例,将具体案例嵌入到特定的、地方化的社会经济制度场景中,对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及其运作机制进行解析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根据是否享有拥有宅基地及其获得方式、集中社区建设资金分摊状况、社区居民身份及组成,将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划分为村内并点的集居模式、公寓房式的城镇社区模式、宅基地跨村置换的集居模式和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集居模式。距离城镇远近、村庄经济实力差异、地方政府政策与资金约束状况变化,不仅是形成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乡村集中社区建设运作的关键变量。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基于农业现代化、土地利用集约化等多重目标,赋予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建立农民—村集体—地方政府利益共享机制对推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具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