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劳动法规的冲突不应成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桎梏
作者机构:安徽省<合肥日报>社
出 版 物:《人民法治》 (People·Rule of Law)
年 卷 期:2016年第11期
页 面:96-9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劳动法规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医疗补助费 劳动保障 劳动部 试用期
摘 要: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作出工作部署。劳动关系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