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凶宅”买卖纠纷
作者机构: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16年第33期
页 面:65-6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二手房的交易数量也不断上涨,由此引发了许多的凶宅买卖纠纷。凶宅是指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人们对于凶宅的避讳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一种民间习俗,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卖房人欺诈为由解决凶宅买卖纠纷,在某些情况下难以适用,以民法基本原则之一的公序良俗原则来解决凶宅买卖纠纷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