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善的“漕耗归公”与18世纪江苏漕务
Cao-hao Gui-gong(漕耗归公) Reform by Yin Ji-shan(尹继善) and the Tribute Grain System of Jiangsu Province in 18th Century作者机构: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出 版 物:《史林》 (Historical Review)
年 卷 期:2016年第5期
页 面:100-1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中后期的田赋与地方财政研究"(项目号:13CZS031) 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项目号:13CG23)阶段性成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2013M540344) 第七批特别资助(2014T70405)
摘 要:雍正七年(1729),江苏巡抚尹继善在治地推行了以明定漕费为中心的漕务改革:漕粮每石随征漕费银6分,以充旗丁挽运、州县办漕之费,其精神与耗羡归公是相似的。改革在雍乾之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江苏漕费章程也成为各省漕耗归公之模板。乾隆中期以降,人口、物价等因素导致漕务开支增大,州县浮收、旗丁需索等弊端再度抬头,江南漕务又回到改革前的顽敝状态。嘉庆四年(1799)清厘漕务讨论中,受制于中枢在观念与管理上的桎梏,江苏省无法务实地提升漕费,改革至此完全失去了财政合理化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