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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介绍贿赂罪之浅见

作     者:唐守政 霍凤槃 

作者机构: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平泉县土地管理局 

出 版 物:《检察实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年 卷 期:2002年第1期

页      面:76-7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介绍贿赂罪 刑法 第392条 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情节 刑罚 中国 

摘      要:《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了介绍贿赂罪,即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笔者认为应该对此条文进行修改,把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也以介绍贿赂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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