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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刍议(下)

作     者:陈光中 熊秋红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1995年第5期

页      面:86-9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死刑复核程序 被告人 检察机关 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事诉讼法修改 被害人 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 第二审程序 未成年人案件 

摘      要:五、第一审程序问题 第一审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关键阶段。第一审程序的规定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刑事诉讼各项原则、制度能否得以有效实施,司法公正是否得以体现。修改第一审程序,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开庭前如何审查 世界各国关于审查起诉的作法很不一致,有的不经过预先审查程序(如日本);有的采取大陪审团审查方式(如美国部分州);有的由预审法官审查决定(如奥地利、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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