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试论督促程序 收藏

试论督促程序

作     者:刘少华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1年第13卷第6期

页      面:49-5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督促程序 支付令 人民法院 债权人 债务人异议 特别程序 民诉法 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法 裁定 

摘      要: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程序,本文拟对督促程序作一些粗浅的论述。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性质 我国民诉法设置的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债权人关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于一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程序。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