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与预见:实行过限案件中共犯责任的认定
Knowing and Foreseeing: The Judgment of Accomplice Liability in Cases of Excessive Offense作者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出 版 物:《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6年第38卷第5期
页 面:100-10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KH10078)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Y201016345)"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的刑事政策分析"的研究成果
摘 要:对于实行过限案件中的共犯责任,知情说主张以共犯对实行犯正在实施超出共谋的行为是否知情为标准来进行认定,预见说主张以共犯对实行犯实施超出共谋的行为是否预见为标准来进行认定。两者均只考虑了共犯是否事中知情或事先预见其中一个方面,而且均直接将知情或预见等同于间接故意,因而均存在理论上的纰漏和瑕疵。只有在以不作为犯理论对知情说进行补充,以实行犯实施超出共谋行为的盖然性及该行为与原先共谋行为之间的法益关联性对预见说进行制约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两种学说才能对实行过限案件中的共犯责任作出准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