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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知识讲座(二)——死亡和尸体现象

作     者:黄光照 

作者机构:武汉医学院病理解剖学教研室法医学组 

出 版 物:《中国医刊》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ine)

年 卷 期:1980年第8期

页      面:38-40+20页

主  题:尸体现象 尸体痉挛 尸僵 死后变化 尸斑 法医学 死后经过时间 

摘      要:死亡一、死亡的概念死亡是生命活动的终止。人体代谢过程终止,机体也就死亡。人体死亡的标志,传统认为是心跳和呼吸停止。按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哪个发生在先,分为心脏性死亡和呼吸性死亡(又称肺死亡)。心脏性死亡主要由各种原发于心脏的疾病或心脏损伤所引起;呼吸性死亡则主要由各种能导致呼吸衰竭的疾病或其他原因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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