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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制度辞解选登

作     者:朱金甫 

出 版 物:《历史档案》 (Historical Archives)

年 卷 期:1988年第4期

页      面:94-135页

主  题:票拟 臣工 内阁 处理意见 皇帝 题奏本 票签 

摘      要:票拟 文书处理制度。明清时代,内阁有权代皇帝对内外臣工的题奏本章草拟出批复或批办的意见,并把这些意见写在票签之上;供皇帝阅审定夺,称作“票拟。“票与“标同义,票拟即是标写处理意见。其制起于明英宗初年,清代因袭不变。清制,凡题奏本章到内阁,先由内阁侍读等官员详阅,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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