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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对社会同一性的自我确认——适时性原则之讨论

The Confirmation of the Social Identification——the Real-time Principle of the Criminal Law

作     者:郭立新 张斌 

作者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100041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成都610015 

出 版 物:《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年 卷 期:2004年第12卷第5期

页      面:16-19,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社会同一性 适时性原则 自我确认 刑事立法 

摘      要:法规范在认识上被充分确保与整个社会系统维持一种同一性关系的最关键点在于刑法对社会同一性予以自我确认,而这种自我确认的实现途径就在于将适时性作为刑事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适时性原则,主要是指刑事立法要遵循适应社会现实需要,以确认与社会保持同一性的原则。其价值蕴涵反映出刑法对社会同一性自我确认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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