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浅谈黄河水政机构的综合职能 收藏

浅谈黄河水政机构的综合职能

作     者:牟世利 

作者机构:德州地区黄河河务局 山东齐河 251100 

出 版 物:《人民黄河》 (Yellow River)

年 卷 期:1993年第4期

页      面:47-49页

学科分类:08[工学] 0815[工学-水利工程] 0812[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主  题:水政 黄河 

摘      要:讨论水政机构的综合职能问题,对于深入开展水政工作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1990年水利部发布的《水政监察组织暨工作章程(试行)》第二条明确指出:各级水政机构是水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这就从根本上统一了人们对水政机构职能的认识。下面,从三个方面对水政机构的综合职能进行探讨。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