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郎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收藏

“郎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作     者:耀振华 

作者机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法学研究》 (Chinese Journal of Law)

年 卷 期:1993年第15卷第4期

页      面:92-9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注册商标专用权 郎酒 商标标识 近似商标 包装装璜 古蔺县 国家名酒 特殊保护 商标侵权案 侵权行为 

摘      要:一、诉辩理由及事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89年3月13日受理了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诉四川省古蔺县曲酒厂侵犯 郎酒 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原告(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诉称:原告产的郎酒是国家名酒,并以 郎 字申请注册.被告从1984年起就利用广大消费者对郎酒的声誉,大量仿制郎牌郎酒的商标标识、包装装璜和瓶形,以 郎窑 、 郎郁 等六种商标标识和包装装璜销售其产品,仅1986年至1988年就销售突出 郎 字商标标识和包装装璜的假郎酒1400吨以上,以每吨非法获利4000元计算。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