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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公安秘书工作

作     者:姚伟章 

出 版 物:《公安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1985年第4期

页      面:49-51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公安秘书工作 公安机关 司法机关 为人民服务 

摘      要:公安秘书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四种作用:一是参谋作用;二是助手作用;三是传递信息作用;四是协调作用。其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有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本文就新时期公安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作一些探索。一、新时期公安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安秘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由客观形势、党的总任务和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决定的。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确定了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党的十二大又明确提出了总任务和总目标。党的战略决策,给各行各业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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