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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形态与原始社会组织结构

作     者:王兴运 

出 版 物:《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1985年第3期

页      面:66-72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社会组织结构 原始社会史 族外婚 外婚制 婚姻 血缘家族 摩尔根 血缘群婚 马来式亲属制 夏威夷式亲属称谓制 血缘家庭 亲属制度 亲属称谓制度 氏族部落 

摘      要:原始社会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的条件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它一根本区别于文明时代.原始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演变与婚姻、家庭形态的发展、演变有密切的联系.思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第一版序言中指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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