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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帐务处理的意见

作     者:滕培基 

作者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出 版 物:《财会通讯》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1983年第9期

页      面:59-59页

主  题:帐务处理 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明细帐户 

摘      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以下简称变价收入),有的单位已由过去的应上交国库,改变为留给本单位作重置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目前,已执行变价收入留用制度的单位,其帐务处理,是把收入和支出都在预算外资金’其他暂存’科目同一帐户核算,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变价收入留归单位使用,单位对它就有支配的自主权.同时它是用于重置固定资产的,属于专项资金性质,必须专款专用.而’其他暂存’科目,主要是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暂收或应付款项.如果我们把具有专项资金性质的资金,反映在一个过渡往来性质的帐户上,就会把它当作’过路钱’看待,削弱对它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变价收入资金的管理,我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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