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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法”修改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的思考

作     者:洪清源 

作者机构:厦门市开元区检察院 

出 版 物:《建筑安全》 (Construction Safety)

年 卷 期:1998年第5期

页      面:11-1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重大责任事故案 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 人民检察院 刑诉法 

摘      要:对“两法修改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的思考洪清源(厦门市开元区检察院)修改后的刑诉法第十八条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职能管辖的修改,旨在明确案件的侦查和受理案件的范围。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主要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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