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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員会关于加强企业利潤留成資金管理的規定

出 版 物:《湖南政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NAN PROVINCE)

年 卷 期:1961年第4期

页      面:40-41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主  题:企业利润留成 湖南省 留成资金 企业奖励基金 

摘      要:1958年我省对企业由实行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及利潤超收提成办法,改为企业利潤留成办法,这一制度的改革,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改进,对发挥职工群众和企业单位管理财务积极性,都起了很好的作用。我省地方企业三年来执行利潤留成制度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产生了一些問題,应該加以研究和改进,主要是企业利潤留成率偏高,留成资金数额較大,使用不完全合理,加之支出管理不严,财务监督偏松,使这部份资金未能发挥它应有的经济效果。为了加强管理,全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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