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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指副词“相”的修辞意义

作     者:李索 

出 版 物:《河北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 卷 期:1997年第2期

页      面:126-129页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3[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05[文学] 

主  题:副词 偏指 散文 修辞意义 乐府诗集 焦仲卿妻 平仄 韵文 野有蔓草 韵脚 《诗经》 仄仄 

摘      要:偏指副词“相的修辞意义李索《说文·木部》:“相,视也。作为虚词,“相的常用意义是“互相“交相。但在文言文中,“相字还有一种较特殊的用法,即有关AB双方一方施而不受,一方受而不施。如:A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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