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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标题若干问题的探讨

作     者:魏峙东 

作者机构:江西九江国营806厂 

出 版 物:《档案学通讯》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

年 卷 期:1989年第5期

页      面:33-35+32页

核心收录:

主  题:公文标题 事由 文秘 发文机关 文种 文件 案卷标题 案卷题名 行文关系 

摘      要:公文标题和文艺作品标题不一样,不要求含蓄、新颖、别致、艺术比,而要求“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还应注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它与案卷标题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拟写公文标题对于文秘档案工作人员都很重要,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就这个问题谈点浅见,以求教于同行。 一、公文标题的基本形式 标题是公文的眉目,帮助读者了解文件的来源、中心内容和文件的性质与行文要求,使阅文者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机关来的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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