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纸币发行
出 版 物:《民国春秋》
年 卷 期:1996年第1期
页 面:11-13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6[历史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银行纸币 商业 民国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 发行权 私票 私钞 中国农民银行 北洋保商银行 浙江兴业银行 四明商业储蓄银行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 浙江地方银行 银行注册章程 中国垦业银行
摘 要:一、国家银行纸币与各种银行纸币并存 民国时期,纸币发行中的无政府状态相当明显。当时国家银行,商业、特种银行,外国和中外合办银行,官银号和省、市银行,乃至不少店铺商号均可发行纸币。北洋政府时期,国家银行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交通两银行的国家银行的地位被新成立的中央银行所取代,而中、交两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则成了国家特许银行。在整个民国时期,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仅在1942—1948年获得了全面的胜利,在其余时间里均为国家纸币和地方纸币共存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