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兑现奖惩是抓好森防工作的有效措施
作者机构: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
出 版 物:《森林防火》 (Forest Fire Prevention)
年 卷 期:1992年第1期
页 面:34-34页
学科分类:0819[工学-矿业工程] 081903[工学-安全技术及工程] 08[工学] 0837[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
摘 要:森林火灾是黔西南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据1967年至1988年统计,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6740起,每年平均306起;受害面积2903152亩,年均131861亩,造成经济损失188382560元,最高年是1972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达40多万亩。州委、州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从1989年开始,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制,检查验收兑现奖惩。责任状一般包括五个内容:1.当年的森林受害控制指标。2.火案查处率达90%以上。3.必要的森防经费县市财政落实兑现。4.从县到区、乡、村防火组织机构建立健全。5.义务扑火队层层组建落实。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