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区机械化的再认识
作者机构:伊春市机械电力局
出 版 物:《林业机械》
年 卷 期:1987年第1期
页 面:5-6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林区 水湿地 营林机械 机械设备 林业机械 生产设备 林业机械化 设备拥有量 木材生产机械
摘 要:伊春林区林业机械化的发展本身不平衡,特别是在主伐资源接近枯竭,综合利用刚刚展开,营林中第二代林子的培育未得到重视,甚至踏入单纯取材的歧途,第三代林子的最后结构尚无定论,种植业和养殖业刚刚起步的情况下,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及其体制的改革,有必要重新认识林区机械化发展的方向。一、几种不同的机械化形式 1.全面机械化。凡重体力消耗,季节性特别强,现有经济指标特别落后或对人体危害极大的作业项目,应实行全面机械化。如营林的水湿地改造,综合利用的三板生产,木材生产中的运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