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农村电价跳出“热点”
作者机构: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 262200 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
出 版 物:《农村电工》 (Rural Electician)
年 卷 期:1998年第3期
页 面:15-16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摘 要: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从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利益出发,对农村电费电价实行依法限价、多招降价,使过去老百姓议论最多的电费问题在诸城已不再是热点和难点。 依法限价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杜绝在电费收取中出现的各种巧立名目的乱加价、乱收费和借收电费之机收取村提留款等搭车收费现象,诸城局根据《电力法》、《全国供用电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经过严密测算,对全市农村照明、工副业、排灌、脱粒等各类电费电价规定了具有法律效应的最高限价,并通过电视、报纸社向全市公布。使全市1341个村的各类电费电价始终稳定在市政府规定的合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