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振兴林业的好政策
作者机构:湖南湘西州委政策研究室
出 版 物:《中国农村观察》 (China Rural Survey)
年 卷 期:1985年第1期
页 面:32-33页
摘 要:为进一步发展林业生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结合本州的实际情况,把原来三种管理形式的山,即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尚待开发的集体荒山、原划的自留山,都划给农民作自留山。“三山变一山后,山权归集体,林权归个人,砍伐依法,限期绿化;林木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转让;现有林木折价到户,折价款由林木收入中分期扣还给集体,主要用于发展林业。“三山变一山的政策象田土大包干一样,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有效地调动了农民护林爱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